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柴刘斌)3月28日晚间,*ST东方发布公告称,公司股票3月28日收盘价为0.58元/股,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,即使后续10个交易日(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)连续涨停,也将因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。
公告称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(简称“《股票上市规则》”)第9.2.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,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,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。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9.6.1条第二款规定,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。
此前,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。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处罚字﹝2025﹞24号),认定公司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、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,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,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。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公司表示,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,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西藏股票配资,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。